法院判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股东实缴出资信息并非经由该系统审核查验后予以公示,无法直接证明股东已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最高法:终本裁定作出后,无证据证明公司可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股东不再享有出资的期限利益

公司未缴社保,员工事后主张经济补偿败诉!法院:违反“禁止反言原则”!

广东高院:公司出具的《债务加入确认书》仅加盖公章而无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债务加入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追加股东的最新裁判意见

人民法院案例库: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要想免责,审计报告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过关

最高法发布:股东以个人账户收取营收款项不入公司公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入库案例:不论债权是否已经过判决确认、数额是否确定、履行期间是否届满,公司减资均应通知“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

最高法:股东以个人账户收取营收款项不入公司公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法院不得判决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无权对分公司债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最高法:法院不得判决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无权对分公司债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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