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工伤保险的恰当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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蜉蝣散人

虽说现在很多公司还没有落实五险一金,但在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已然兴起了“六险一金”或“六险二金”,这些额外福利让劳动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保障,同样的,对于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很好的风险规避。今天来说一下雇主责任险是如何帮助公司减少工伤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级政府颁布的《xx省/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受工伤/职业病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条例规定,即便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也有一些赔偿项目需要用人单位支付,例如: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河南省为例,护理费100+元/天*住院天数,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每天要150+元,十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工资,每增加1级增加10个月工资。综合来看,一个九级伤残的职工,假设住院30天,停工留薪3个月(保守估计),公司需要支付大概8万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好处呢?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企业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并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将保险赔偿金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其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简单说,保险金属于用人单位。

这里要做特别说明,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团体意外险)有着天壤之别!人身意外险的保险标的劳动者的身体生命利益,其保险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自身或其近亲属,若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保险公司只能向劳动者或其近亲属赔付保险金。简单说,保险金属于劳动者。在支持人身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双赔付的省份,劳动者仍可获得用人单位的“第三份赔付”。

故而,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在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下,选择为劳动者投保适当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从而降低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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