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18件入库案例(2026.5.13-5.23)

来源:法律图书馆

民 事

1、彭某莉诉李某华、陈某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擅自允许他人频繁入户看房的,承租人有权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入库编号:2026-07-2-116-001 / 民事 / 租赁合同纠纷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6.18 / (2025)闽03民终138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21

裁判要旨:1.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允许他人频繁入户看房,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侵扰承租人的住宅安宁,导致承租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判断出租人擅自允许他人入户看房的行为是否导致承租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关键在于判断该行为对承租人生活安宁的侵扰程度,具体可以结合擅自允许他人入户看房的次数、时点、是否造成安全隐患、对承租人的异议的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2、祥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恒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某建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相对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请求

入库编号:2026-16-2-081-001 / 民事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2025.12.19 / (2025)豫1403民再11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6.05.21

裁判要旨:债权人代位权的“直接受偿”效力不等于优先受偿效力。当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应当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则纳入破产财产,以确保实现所有债权人依法公平受偿,故应当防止债权人通过代位权诉讼获得个别清偿,进而实质上获得优先受偿。在程序处理上,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请求。

3、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技术中立”应以该技术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否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为判断标准

入库编号:2026-09-2-529-002 / 民事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12.11 / (2024)渝01民终1199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21

裁判要旨: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经营者以“技术中立”原则作为免责抗辩时,人民法院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其一,经营者提供技术是否具有正当性,即经营者是否明知或应知所提供技术可能被用于侵权,是否有引诱侵权的意图或行为,是否主动干预技术使用者的行为;其二,经营者能否证明其提供的技术除侵权外,还具有实质性的合法用途。经营者提供技术不具有正当性,且该技术不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的,对经营者的“技术中立”抗辩依法不予支持。

4、黄某富、黄某坤诉黄某文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在“整户消亡”时不发生继承

入库编号:2026-07-2-065-001 / 民事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京0116民初687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5.20

裁判要旨:农村集体土地采取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方的户内成员均去世而出现“整户消亡”的,除林地家庭承包外,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亦随之消灭。不属于承包方户内成员的继承人,请求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乌海市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孙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入库编号:2026-07-2-108-001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 2022.09.15 / (2022)内0304民初932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5.20

裁判要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是债务人,应当对债权人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作为共同债务人,在未得到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双方不能以自行达成协议的方式,免除或减轻其中一方应当承担的共同清偿责任。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明确由其中一方承担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的,债权人仍有权就该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生存一方仍然应当对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蔡某元诉江苏某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承继已注销法人遗留合同债权的股东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以及借款合同纠纷中对“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理解与把握

入库编号:2026-01-2-108-001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8.22 / (2024)沪02民辖终68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18

裁判要旨:1.法人被注销后,承继该法人遗留借款合同债权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向债务人主张合同债权。虽然承继债权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其与债务人之间并未因此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然受原借款合同的约束,包括管辖法院的确定。因此,无论是适用协议管辖还是法定管辖,都应当按照原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住所地、履行地等确定管辖连结点,而不能以承继债权的股东的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连结点,否则将超出原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合理预见范围,不利于平衡当事人诉讼权益和纠纷解决。

2.借款合同纠纷中,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应当区分以下情形:出借人为原告,主张借款人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借款人作为原告,主张出借人履行放款义务、交付借款的,借款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7、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破某桌游吧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侵害了未成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公益责任

入库编号:2026-14-2-507-001 / 民事 / 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9.09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5.14

裁判要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不仅负有一般安全保障义务,而且还应当严格遵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提供剧本娱乐活动,侵害了未成年人群体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请求该场所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公益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8、郑某诉宜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李某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夫妻离婚时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能否排除强制执行的认定入库编号:2026-07-2-512-001 / 民事 / 执行异议之诉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8.05 / (2025)川15民终117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14

裁判要旨:对于夫妻离婚时约定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是因房屋设有按揭贷款抵押等权利负担,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导致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相符,从而引发执行异议之诉的情形,如果婚姻关系解除时点早于申请执行人的普通债权形成时间,且当事人不存在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实际权利人以离婚时已约定房产归属为由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9、张某文诉刘某甲侵权责任纠纷案——民事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及适用入库编号:2026-14-2-549-001 / 民事 / 侵权责任纠纷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5.09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14

裁判要旨:1.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中,防卫人的行为符合下列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正当防卫:(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意图:为保护本人、他人合法权益而实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4)防卫对象:防卫须对加害人本人实行。

2.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决定着防卫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认定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不能简单地以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严重来作判断,而应当从不法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主要包括:(1)从侵害行为的手段和强度看,是否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的现实紧迫性,不实施防卫行为是否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2)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与防卫行为所侵害权益的对比,重点是比较二者在法律保护位阶、大小等方面的相当性。刑 事1、王某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

入库编号:2026-02-1-300-002 / 刑事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9.24 / (2024)新28刑终6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20裁判要旨:比较一审、二审判处刑罚的轻重,应当进行整体比较、实质比较。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审改判单处罚金同时适度上调罚金数额,实质有利于被告人的,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2、尤某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组织他人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继而入境我国行为的定性

入库编号:2026-06-1-309-001 / 刑事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2023)沪0107刑初1143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6.05.14

裁判要旨:行为人组织他人签订虚假劳动合同、骗取入境工作签证后入境我国的,属于“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行 政1、爱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小某公司、三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职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认定

入库编号:2026-13-3-024-004 / 行政 / 专利相关行政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9.13 / (2023)最高法知行终76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20

裁判要旨:行政诉讼案件中,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其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人事关系;以劳动合同作为证据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合同的内容、签署日期及其他相关证据,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作认真审查,发现名为劳动合同关系实为代理合同关系的,对诉讼代理人资格依法不予认可。2、方某权诉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案——对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合法性的审查与认定

入库编号:2026-12-3-019-001 / 行政 / 行政补偿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4.12.25 / (2024)桂行终78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14

裁判要旨:1.人民法院认定房屋征收中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是否公平时,应当注意从补偿范围是否全面、补偿价值是否公允两个方面进行审查。2.根据房屋征收公告,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但因无法达成补偿协议而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其中明确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补偿方式作出选择,将由行政机关直接决定补偿方式的,并不构成对被征收人补偿方式选择权的侵犯。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选择,又主张行政机关直接决定补偿方式侵犯其选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董某诉广东省茂名市某市公安局、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及行政复议案——公民在互联网转发信息等行为与寻衅滋事的界分

入库编号:2026-12-3-001-002 / 行政 / 行政处罚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6.30 / (2021)粤行再13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6.05.13

裁判要旨:公民在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或者转发信息、表达意见,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在家庭等微信群发布或者转发信息、表达意见,主观上不具有虚构、误导、煽动的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现实社会公共秩序混乱危害后果的,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

执 行

1、镇雄县某煤矿有限公司与龙某宇、张某琼执行复议案——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将连带责任改为按份责任,部分被执行人据此履行完毕相应责任份额的,对该部分被执行人而言,执行和解协议即已履行完毕

入库编号:2026-17-5-202-004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0 / (2020)渝04执复2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21

裁判要旨:申请执行人与同案多个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将执行依据确定的各被执行人的连带责任改为按份责任,部分被执行人据此履行完毕自己的责任份额的,对该部分被执行人而言,执行和解协议即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因其他被执行人未履行自己的责任份额,申请按照执行依据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应对该其他被执行人恢复执行,对前述履行完毕责任份额的部分被执行人不得恢复执行。

2、上海某川沐浴有限公司与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等执行监督案——租赁合同续签情况下能否不带租拍卖的审查认定

入库编号:2026-17-5-203-002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5.08.25 / (2025)最高法执监266号 / 执行监督 / 入库日期:2026.05.20

裁判要旨:拍卖财产上的租赁权在抵押权之后设立的,执行法院在拍卖该财产以实现抵押权时,可以除去租赁后拍卖。承租人与出租人多次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权的设立时间应以最后一次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重庆业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与重庆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执行实施案——涉烂尾工程处置执行案件中,多个债权人以债入股成立新公司,新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整体受让并盘活烂尾项目,实现多方共赢

入库编号:2026-17-5-101-009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29 / (2018)渝01执152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14

执行要旨:执行程序拍卖处置的“烂尾楼”所涉债务关系复杂,经拍卖流拍且继续拍卖所得价款明显难以清偿全部债权的,人民法院可结合案件实际,经征得债权人同意,引导其以债入股成立新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新公司以获得新公司相应的股权),由新公司以以物抵债方式整体受让烂尾项目,并通过续建与销售剩余房产盘活项目资产,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以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购房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4、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涉民生租赁物腾退执行案件应当强化规范文明执行理念

入库编号:2026-17-5-101-008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2023)渝0103执825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13

执行要旨:人民法院在对菜市场、商业街中的商铺等涉民生租赁物的腾退执行案件中,应当强化规范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强制腾退对第三方承租人、周围居民等生产生活的影响。在取得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积极促成申请执行人和第三方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协议,代替强制腾退,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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