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当事人仍可以在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

债权人实际控制的债务人的保证金账户,能否排除第三人的冻结措施?

最高院执行局:退休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执行,退役军人伤残抚恤金是否可以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明确:法定代表人虽已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不解除原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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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对互联网借款平台形成的借款予以支持的仲裁裁决,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应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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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小贷公司通过互联网异地发放贷款,第三方大量受让不良债权并取得网络仲裁裁决,能否申请执行?

高院判决:再次明确!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的房产,不属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对抗成立在后父母所负债务的强制执行

明确!能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最高法、人社部的3个答复/复函+案例

(2025)最高法执监33号:已足额保全债务人银行账户资金,但债务人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仍应承担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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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工抵房”实质是系工程款债权的物化载体,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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