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可得利益损失”裁判意见十九条

最高法:不得以自己未履行法定义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诉请确认合同无效,法院不能判令解除合同;约定发包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无效

最高院:​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基于合同有效而法院经审查认定合同无效的,应如何处理​

高院再审改判!免责条款虽已加粗加黑,但加黑加粗部分占整个合同篇幅近一半,且字体大小与普通条款一致,能否认定保险公司尽到提示义务?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533条中关于构成情势变更的“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含义

承租人未履行附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杭州中院判决周某、郭某某诉耀顺金座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第三人未经披露时委托人行使合同介入权的条件 ——北京三中院再审判决李某诉孙某、彭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全国法院培训讲稿:民法典合同编新规定及其适用

最高院公报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与购房者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对等,购房者能否要求增加违约金?

北京高院:宅基地经多次流转,非本村村民购买房屋,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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