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2022判例:交通事故发生后弃车离开现场并于次日投案自首,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何给予行政处罚?

外卖小哥骑行送餐撞伤行人,各方责任如何划分?

高院再审明确:保险公司向机动车一方支付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赔偿款后,无权向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高院再审改判明确:酒后不能驾车属于普遍社会常识,不应以此加重保险公司的提示义务,保险公司无须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中院二审明确:受害人的死亡系交通事故和自身疾病结合所致,如不考虑事故外伤参与度,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显然有失公平!

高院再审!夫妻一方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高院再审明确:非机动车一方应对机动车一方的人身伤亡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将曲解立法原意且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不符!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高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侵权事故发生后新出生的被扶养人,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时所难以预料,原则上对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支持!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370-726330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gaogangdou88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