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在交通事故中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高院再审明确:保险公司向机动车一方支付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赔偿款后,无权向行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否则不符合公平原则,有违立法精神!

车主将非营运车辆长期用于从事“滴滴”营运活动,无论保险公司是否已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搭“顺风车”出车祸,谁担责?怎么赔?

民政部发布:“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标准!

借车导致妻离子散!提醒:借车给朋友,四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附借车协议范本)

高院再审改判明确:外卖小哥在为平台公司配送订餐外卖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当由平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院二审明确:虽然驾驶员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但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已就相应免责条款尽到提示义务的,仍应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中院二审改判明确:法律对于残疾赔偿金采取定型化的计算办法,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在伤残评定确定时即已固定化,不因受害人死亡而消灭!

高院再审明确:交警扣押车辆进行鉴定期间停运的损失,不属于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合理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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