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7个裁判规则

法院判决明确:非可归责于侵权人的原因无法为电动二轮摩托车投保交强险的,无须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

中院二审!起重机在施工工地上静止作业时车上吊索吊起的C型钢掉落导致受害人受伤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法院判决明确:虽然案涉电动三轮车经鉴定为机动车,但其在客观上无法投保交强险,故不应先行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否则有失公允!

增驾实习期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法院:其不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保险公司应依责赔偿

法院判决明确:受害人未能提交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证实住院期间存在两人护理的必要性,应当按照一人标准计算护理费!

最高院典型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顺风车网络平台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承担

法院明确: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如存在医疗过错的,医疗机构和交通肇事者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分别向向某华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最高院典型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鉴定费应由保险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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