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指导案例24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存在一定影响而自负相应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未办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认定为养女的保险身故受益人

高院再审明确:将非营运车辆长期用于从事“滴滴”营运活动,即使交通事故发生时并未从事运营,保险公司也无须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高院再审!车主向4S店缴纳保费投保,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且事发后逃离现场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高院再审明确:从事网约车营运但不具备《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等证件的,无权主张停运损失!

高院再审明确:事故造成机动车的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列举的可赔偿财产损失范围,被侵权人无权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驾驶人驾驶证记满12分的情形,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即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亦不判赔(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财产损失的案件除外)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全文

中院二审改判!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无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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