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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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蜂说

翻开古代户籍、田契和赋税册,经常会看到三拨人围着同一块地。

官府说,这块地归我管;地主拿出田契,说地是我的;真正下田干活的,可能是另一个人。

谁占有土地,谁负责耕种,最后又是谁把粮食收走,这三件事经常对不上。古代土地制度难懂,麻烦就在这里。

先说明一下,井田制、授田制、屯田制、均田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并不是五棒接力,前一个结束了,后一个才登场。

有些是朝廷设计的分地办法,有些是战时屯垦,还有一种干脆是长期存在的土地占有方式。它们曾经同时出现,甚至挤在同一个县里。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一览表

制度主要时段土地怎么安排耕种者要承担什么最容易误解的地方
井田制商周至春秋,具体实行范围仍有争议土地处在王权和贵族的层层支配之下,农户按份耕作;传统说法中还有共同耕种的“公田”向贵族提供劳役、贡赋或收成不一定所有田地都真的切成整齐的“井”字形,更不能按现代产权理解
授田制战国至秦汉较突出,各地做法不同官府把可支配的土地授给编户农民。秦简所见授田还要经过申报、审定和复查按授田数量纳税,并承担徭役、兵役“授田制”是一个较宽的说法,不是各朝完全相同的一套固定制度;所授土地能否继承、买卖,学界也有讨论
屯田制汉代已有,曹魏大规模推行,后世继续使用官府组织士兵、流民或招募来的百姓开垦荒地,常见军屯、民屯军屯者且耕且守;民屯者按规定向官府交粮或地租它主要解决军粮、边防和荒地问题,并没有取代全国其他土地制度
均田制北魏太和九年,即公元485年开始,延续至隋唐官府按户籍、年龄和身份授田。露田、口分田通常需要归还,桑田、永业田可在一定条件下继承交纳租调,承担徭役;唐代后来形成租庸调安排“均田”不是人人分得一样多,也不是把地主土地全部没收后重分
地主土地所有制战国以后长期存在,秦汉以后越来越常见土地可以买卖、继承和兼并。地主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租给佃农佃农向地主交租;编户百姓还要面对官府征收地主土地、农民自有小块土地和官田经常并存,不能把古代农村想成只有地主与佃农两种人

井田制,没有课本插图那么整齐

说起井田制,很多人脑子里会出现一块正方形土地,中间横两刀、竖两刀,正好切成九块。

八户人家各耕一块,中间那块大家一起种,收成交给贵族。图画得很清楚,背起来也方便。

真实情况没这么省心。

先秦文献确实留下了类似描述,但井田制究竟实行得多普遍,各地是不是都按相同办法运行,学界一直有争论。古代土地受地形、水源和村落分布影响,很难像棋盘一样铺开。

比较稳妥的理解是,井田制反映了早期土地由王权和贵族支配、农户承担耕作与贡赋的关系。

到了春秋时期,新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多,私田也在增长。原来的边界和贡赋办法管不住了,各国开始按照实际田亩征税。

田还是那块田,交粮的办法已经变了。制度的裂缝通常就是这样出现的。

授田,说白了就是官府手里得有地

“授田”两个字很好懂:官府把土地授给农户耕种。

问题是,官府从哪里弄来这些地?

可能是新开垦的荒地、战争中取得的土地,也可能是罚没田和无主田。官府把土地登记在册,再按照户口、身份或爵位分给农户,农户向国家纳税服役。

里耶秦简留下过授田申报的记录。有人提出垦田申请,官府审核后分批授予,还会复查。可见当时的授田并不是县令站在田埂上一指:“这一大片都归你了。”

手续并不少。

授田制还有个麻烦。国家手里的地不是无限的。人口增加、土地被继承或转让以后,可供分配的土地会越来越少。地方豪强再插进来占一些,账面上的授田标准就更难落实。

因此,授田制不是发一次地就能永远运行。官府必须持续掌握户口和土地情况,还得压住兼并。少一环,制度就会慢慢走样。

屯田制,是先把军粮种出来

东汉末年打成一团,很多农民逃离家乡,大片土地荒着。军队到处跑,粮食却不能凭空跟着长出来。

曹操在建安元年,也就是公元196年,在许下大规模推行屯田。

当时的局面很直接:官府手里有荒地和军队,流民有劳力,却没有稳定生计。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种地,收成的一部分进入官仓,军粮问题便能缓一口气。

屯田大体分成军屯和民屯。

军屯是士兵一边驻守一边耕种。春天拿锄头,打起仗来再拿兵器。民屯则会招募流民或安置无地者,由屯田官管理,耕种官府掌握的土地,再按规定交粮。

对流民来说,至少有地可种、有地方落脚。可他们的自由也受到屯田组织约束,所交地租有时并不轻。

屯田最关心的是官仓里有没有粮。至于屯田民能不能把土地变成自己的家产,各个时期差别很大。

均田制的“均”,不是平均分

北魏太和九年,孝文帝颁布均田令。

当时北方经历长期战乱,出现了一种很别扭的景象:一边是荒地没人种,另一边是流民没有地,只能依附豪强。

朝廷想把这两头接起来。

均田制按照户籍、年龄和身份授田。北魏的露田主要种谷物,人在年老或死亡后通常要归还;桑田用于种桑、榆、枣等树木,可以长期经营,在规定范围内继承或买卖。

到了隋唐,土地分类和授田标准又有调整。

这里的“均”,指按制度规定授田,不是全体百姓拿尺子一量,每人分到同样大小的一块地。男子、女子、官员和普通百姓,标准并不一样。已经存在的私有土地,也没有全部被朝廷收走。

均田制能运行,靠的是两样东西:官府手里有空地,户籍还能查得清。

到了唐代中期,人口增加,能拿出来授予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买卖和兼并也在继续。有人已经拿不到足额土地,赋役却仍按户籍追着来,只好逃亡。

公元780年,两税法推行,朝廷开始更多按照土地和财产征税。均田制也就不再是财政运行的基础。

地主土地所有制,才是更长久的背景

地主土地所有制不是某位皇帝突然颁布的一条法令。

它更像一个不断积累的结果。

一个小农家庭碰上灾荒、疾病或债务,可能会卖掉几亩地。买下土地的大户继续收购,田产越攒越多。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人离乡,有人留下来租种原来的田。

身份就这样变了。

原先给自家种地,后来得先向地主交租,剩下的粮食才归自己。官府的赋役还在,日子自然更紧。

土地可以买卖,也有现实上的好处。没人耕种的地可以转到有资金、有牲畜的人手里,经营方式更灵活。问题是,当大量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越来越多的农户会失去独立生活的底气。

朝廷对此也很矛盾。

地主能组织生产,还能替地方维持秩序。可农民一旦大量依附地主,官府就找不到足够的编户来征税、服役。皇帝想抑制土地兼并,往往不是突然心疼穷人,而是发现自家的税户正在减少。

为什么历代朝廷总惦记着给人分地?

古代国家要收税,也要征兵。

一个农民有几亩地,住址固定,官府很容易找到他。该交多少粮,该服什么役,都能写在户籍上。

如果他失去土地,逃进山里,或者投靠豪强,官府的册子上虽然还有这个名字,人却找不到了。税收不上来,兵也征不到。

这就是授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反复出现的原因。

它们确实能让一部分无地农民重新拿到土地,但朝廷还有一本自己的账:荒地要有人开,赋税要有人交,边疆不能没有粮。

分地从来不只是分地。

看土地制度,先问粮食去了哪里

井田制、授田制、屯田制、均田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看起来名词很多,其实抓住几件事就不容易乱。

土地由谁支配,田里是谁在干活,收成最后交给谁。

井田里的粮可能进入贵族仓库,屯田的收成要供应军队,均田农户向国家交租调,佃农则先面对地主。

田埂看着没动,围着土地收粮的人一换,制度就已经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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