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表决通过

来源

河南日报农村版

7月31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截至2024年年底,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20.3万家。作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第二大省,《条例》的制定将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水平运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方面,《条例》第十九条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内容,助力合作社资产保值增值、健康有序发展。第三十三条中强化品牌建设内容,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生产。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新增第二十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议事规则做出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标注来源错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告知,我们即时删除。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370-726330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gaogangdou88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