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穷尽法律救济途径后,还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来源

周军律师聊案子

通常情况下,经历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检察监督程序后,案件的司法救济途径在多数情况下即已用尽。

那么,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的,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吗?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据此,当事人穷尽法律救济途径后仍可向最高院申诉,要求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纠错。

那么,如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呢?

一、明确申诉前提: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一)案件类型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仅受理以下类型申诉:

民商事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仍不服,且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适用问题或社会影响;

行政案件:经省级法院再审后,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

刑事案件:可能存在冤假错案,如 “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 等通过最高法再审改判的典型案例。

(二)法定事由依据

申诉需符合《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例如:

新证据: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关键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法律适用错误:原审错误解释或适用法律条文;

程序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行为。

二、材料准备:构建完整申诉材料包

(一)核心文书

申诉状:

标题注明 “民事 / 行政 / 刑事申诉状”;

列明申诉人、被申诉人基本信息;

分点阐述原审判决错误之处,逐条对应法律依据;

明确具体申诉请求(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

原审裁判文书: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加盖法院公章。

(二)证据材料

新证据清单:标注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事项,如:

证人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书证(合同、鉴定报告等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列明适用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附条文全文。

(三)其他材料

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理时需提交);

原审申诉、再审申请等历史维权记录(如有)。

三、注意事项:提升申诉成功率的关键

(一)专业辅助

建议委托资深律师代理,律师可以精准提炼申诉焦点;规范撰写法律文书;协助收集关键证据。

(二)注意事项

避免频繁重复提交相同材料;收到补正通知后,按要求在 15 日内补充材料;可通过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进度,但需保持理性沟通。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标注来源错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告知,我们即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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