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豫法阳光
公司没缴社保费
直接起诉到法院
请注意
法院可能不受理
白跑一趟空忙活
社保维权有讲究
这些要点要清楚
为啥法院不受理?
该找哪个部门管?
维权需要啥证据?
基本案情
郑某曾为某公司员工,后离职。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用。郑某以公司出具的欠薪证明以及补缴社保书面承诺为依据向法院提起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二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被告某公司向原告郑某出具的欠薪证明,可确定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郑某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原告郑某主张被告支付工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关于原告诉请被告某公司补缴社保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因补缴社保费引发争议,依法应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保补缴问题属于社保征收机构的行政职责范畴,并不在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之内。基于此,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郑某关于补缴社保费用的起诉。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社保缴纳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保费的征收、补缴是社保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由此产生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并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民事纠纷。因此,劳动者不能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社保未缴纳的正确维权途径: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缴。
2
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社保经办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
向税务部门举报:2025年7月1日新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可以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拒不配合缴纳,可能面临罚款。
4
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维权注意事项:
社保补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补缴社保或仅以补缴社保为目的确认劳动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日常工作中应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社保维权提供基础依据;遇到社保问题优先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咨询,按照行政部门指引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维权路径合法合规。
法条链接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标注来源错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告知,我们即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