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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将我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确定为法律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工作,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25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三是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
以下共享典型案例的“典型意义”部分,省去“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两部分内容。
(孟凡胜)
一、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典型案例。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案中,燕某、孙某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行贿人给予的巨额财物,在明知债权融资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给某控股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四年十个月,均并处没收财产一亿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5.6亿余元及孳息,释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警示我们,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贿赂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样,都是犯罪行为,都要被定罪量刑并追缴犯罪所得,最后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二、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互联网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互联网企业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是促进互联网企业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案中,被告人石某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合作方财物,为合作方谋利;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将虚拟币变现的方式侵占本单位财物,侵犯了某网络公司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对石某玉所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责令石某玉向某网络公司退赔366万元,并依法追缴犯罪所得608万元,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腐败犯罪,助推互联网企业“挖蛀虫”“打内鬼”,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态度。同时也郑重宣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样不可侵犯,同样受法律保护,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刑事制裁。
三、周某萍挪用资金案——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犯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犯罪的典型案例。资金是民营企业发展的血脉,资金安全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侵害了民营企业的资金使用收益权,也给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隐患,应依法予以惩治。本案中,被告人周某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487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某连锁公司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某萍判处刑罚并责令退赔尚未归还的钱款,充分说明民营企业资金受法律保护,挪用民营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罚处罚。
四、张某剑强迫交易案——依法惩治强迫交易犯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强迫交易犯罪的典型案例。主体平等、交易自由、公平竞争是市场秩序的本质特征,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剑以威胁手段强迫多家商户购买高于市场价格的装修材料,不但侵害了商户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张某剑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刑罚,发挥了警示作用,起到了震慑效果,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为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构建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廖某茂合同诈骗案——依法惩治财务造假型合同诈骗犯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通过财务造假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财务造假行为严重冲击投资者信心,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惩治。本案中,被告人廖某茂违背诚信原则,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致使某机电公司在并购重组期间被骗,遭受数十亿元损失,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廖某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并发还被害单位。对于财务造假型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民法院既依法严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又把追赃挽损摆在与定罪量刑同等重要的位置,不让犯罪分子从犯罪行为中获利,不让被害企业因犯罪行为受损。同时,本案也充分说明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与惩治,对所有市场主体犯罪行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视同仁地予以定罪量刑,切实做到对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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