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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义
——我的执业故事第162号
律所主任三不要
做了二十三年律所主任,聊聊我理解的律所主任的“三不要”。只是我个人做律所主任的想法和体会,不是说我做得好,或做得比别人好。
一,不要把自己当成“官”,以为主任在行使“权力”,其实,都是大家给了你的机会,赋予你的义务和责任。
律所,律师集合的非经营性社会组织。律师们在这里执业,觉得不错就一起合作,甚至在一个律所执业一辈子;如果不合适,不愉快,不高兴了抬脚就走人了,方便得很!可以说,执业满三年,人人都有机会出去开所当自己律所的主任,是懒得去当罢了。对不?当个主任拽啥?!
律所主任不可以把自己当成“官”,觉得有权力,有了官僚气息或做派。律所主任没有当“官”的法律依据,更没有官的“权力”的基础!
可实践中就是有的!讲些有趣的事。
趣事一:有个律所的主任不在律所办公,律师们揽下业务想办手续,得去主任自己一个人办公的高档地方。主任有没有时间?在不在?这会儿心情如何?得琢磨好,不然办不了手续,赚不了钱。
张律师我编的?否!真的!十多年前我听了一个年轻律师吐槽他们律所主任说的。主任安排个内勤在所里,公章主任自己拿着,要盖章得专门去主任办公的地方。听着我也惊呆了。怎么会这样呢?因为主任和律师们不愉快,彼此不待见,主任自己租了个高档地方办公去了,他觉得律所他说了算。最近我查了一下企查查,这个律所还在,已经没几个人了。
趣事二:处理所务过度频繁的说“不”和说“不行”,时间长了律师们有不满。律师们自己承揽业务,自己承担诸多成本,就是在律所一个平台,办手续,纳税做业务。如果办个业务,主任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要求过于严苛,听得多了,阻挡多了,律师们受不了,满是怨言。
其实,如果律所主任换个角度,你从服务的角度,热情帮自己的律师他或她想办法,解决不了你帮着解决,争取让业务承接了,我看基本上都行!
实在不行的肯定是极少数,做好解释,律师们都会理解。就如同我们给客户服务,如果我们总是“这违法”,“这合同无效不能签”等等,而不是出主意想办法搭台唱戏,我看这样服务的律师的客户会越来越少。
趣事三:他之所以离开哪个律所,去了其他律所,就是主任一句话“这也干不了?不行就走人啊!”年轻的他难过了,走了,去了另外一个律所。
这是我十多年前去某区法院开庭,门口排队时,遇到一位律师得知他转所,问原因时,听这位年轻律师说的。他感到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没了面子,伤了自尊心。
原因很简单,律所搬迁,小伙子忙前忙后干着,因为没做好,让从外面忙完刚回来的主任看到了,主任一句可能随口一说的话,伤了律师的自尊心,走了。
趣事四:某律师招投标一个业务,着急找主任签字,主任不是不接电话,就是开会啥的正忙,顾不上给签字,推来拖去,生生的耽误了一单好业务。久而久之,寒了心,走了。这个主任的想法是:“签字也得看我方便不方便吧?不能你想啥时候签就签吧?”
当律所主任的说这话,有这想法,我看百分之九十的是错了!还是缺乏服务意识。确因客观原因,是正常的,但主任的出发点和内心,必须是带头人的带头付出,服务者的服务意识,不能说随叫随到吧,尽最大可能服务到位,才是应该的!
当然,从礼貌的角度。律师也要问句“主任方便不?在所不?我需要您签个字”。人都是相互的。我在饭桌上,小区门口,地下车库,路边车里……乃至周六日,节假日签字的事都有,我觉得很正常!这是咱的义务!
有一年,全国律协一位副会长,著名律所主任来太原调研,司法厅、律协的我们中午在迎泽宾馆陪着就餐。就餐前,我就看到他在宾馆一层一个角落里忙着给来人在文件上签字,为啥?律所律师传来急用呀。
二,不要和律师们争利益。随时准备付出,奉献,吃亏是福,能奉献是能力,也是本事。
谁没有利益?!都有!既然当了律所主任,就把自己利益放后,放低,先考虑律所整体利益,多从律师的利益考虑。
谁不是从普通律师一步步走来的?多一份理解和多一点支持,律师们就多一份温暖,律所就多一份温馨。律所的和谐气氛就是在点点滴滴中累积起来的,反之,律所的不愉快和争吵,也是这么累积起来的。
我喜欢一句话,创所至今奉为座右铭。“成功之荣耀全体共享,失败之责任我肩独担”,一位做茶叶做连锁店遍布到全国的老板说的。
开所需要写字间,我贷款买下所里用,租金很低廉!律所发展需要重新租赁更大更好写字间,我买的写字间扔下空置多年,每年白花几万物业费,因为律所发展重要,个人利益舍弃就是了。
反之,如果律所主任把自己利益看得过重,难免会在日常的业务开展,行政服务,人事处理,等等方面产生越来越多的问题或矛盾,损害的是律所整体利益,特别是长远发展。
三、当主任就不要忘了风控和兜底,尤其是律师遇到困难时必须出手鼎力帮助。患难见真情,寡淡心自凉。
律师办案难免客户不满意,反映到所里。如果主任总是指责律师给所里添麻烦,经常埋怨,律师们就会寒心。
一位律师案子办完客户不满意,要求全退费,律师委屈不愿意全退费。拖了一年僵持不下处理不了,最后我自己出钱退给了客户。把客户送出门时,我就要求客户一句话:“请以后不要说我们律所不好”,客户郑重允诺:“放心吧,张主任!”
一位律师承办个婚姻案件,去对方工作单位反映情况,要求单位领导督促调解。惹恼了对方父母,来律所投诉,非要处理我们律师不再执业。有问题归有问题,这怎么可能?!所里负责人力的管委会委员出面也解决不了,我亲自接待,给两位老人鞠躬道歉,这才罢休。“算了,老伴儿走吧,张主任都道歉了,不说了”。
多年前,一位律师去偏远的县看守所会见,会见结束,去办手续的窗口通知,会见结束了,可以带回去了,回来出现意外,发现家属突然冲进去在说话,吓得律师赶紧把家属赶出去。但看守所监控看到不干了,公安机关非要问责我们律师。
我得知后赶紧亲自去解释,请求回看录像,还原事实,客观厘清责任。
原因一:会见室没有结束会见的通知设备,律师只能亲自去通知,不得不离开会见室。
原因二:县看守所太老旧,会见室门直接冲着院子,没有现在的规范隔离建筑和AB门设备,客观原因导致,事出意外,我们律师主观没任何过错!
终于得到公安机关的谅解,不再追究。那几天时间,能想见我们哪位律师是怎么熬过来的,吓得不轻啊!这要按带家属会见在押人员违规被处理,可不得了!
结语:律所主任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有服务意识还得有服务能力,要甘愿付出奉献还得有能力担当起来,要在关键时刻站出来还得有能力摆平麻烦与矛盾,为了不辜负律所同事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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