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案例:如何区分顺风车和非法营运?

来源

人民司法·案例 2023年5月

区分是顺风车还是非法营运,法院应当围绕车主是否具有分摊运输成本的主观意图和是否具有明确的客观出行需要这两方面内容来进行审查,并结合乘客与车主出行路线的匹配度、是否在专业合乘信息平台发布出行信息并完成交易、收取的费用、出行信息发布频次或单数是否合理等方面内容来综合判断。

案号:一审:(2020)苏0925行初306号;二审:(2021)苏09行终143号

审理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23年5月

法院认为

区分顺风车和非法营运的标准,围绕车主是否具有分担运输成本的主观意图和是否具有明确的客观出行需要这两方面内容来综合判定,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具体研判:

1.车主是否具有明确的自身出行需求。顺风车本质是车主驾驶车辆前往某一目的地前发现有其他同行人员,双方达成合乘合意。因此,车主自身具有出行需要是认定构成顺风车的核心要件。如果车主自身并无明确的出行需求,甚至是将乘客的出行目的地作为车辆的目的地,则是典型的营运行为。

2.合乘者与车主出行路线的匹配度。从理论上讲,既然是顺风车,则车主与合乘者的出发点和目的地应当完全一致,但在现实中很难实现。如此要求对顺风车也过于严苛,与顺风车互助、共享的特点相悖,也不利于发挥顺风车给社会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因此,应当采用出行线路匹配度较高这一标准。笔者认为,出行线路匹配度较高应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出发地、目的地均相近,并未明显偏离。如在同在一个县区内,或在两个相邻县区但地点非常近;二是合乘者的出行线路包含在车主的出行线路中。如车主的目的地是A地,合乘者的目的地是B地,但去A地必然经过B地或经过B地往A地并未明显绕路;三是虽然出发地、目的地方向不一致但有合理的解释,如合乘者目的地因有高速、高架等更快捷的道路,顺风车车主经过合乘者目的地反而更节约抵达自身目的地的时间。

3.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车主未收取任何费用的合乘行为毫无疑问属于顺风车,但收取费用并不能说明就是非法营运行为,关键在于收取的费用能否认定为分摊的出行成本。由于车型、路线的差异,出行成本难以精准计算。笔者认为,参照合乘信息服务发布平台如滴滴、嘀嗒中顺风车模块计算出的金额来收取费用一般可认定为合理。同时也可以通过估算油费(电费)加上过路费金额作为出行成本来判断收取费用是否合理。一般而言,只要没有明显过高,即可认定合理。

4.出行信息发布频次和单数是否合理。顺风车车主出行信息发布频次和单数,结合其自身出行需求情况应处于合理的范围,如明显过多且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则不宜认定其出行需求合理。比如顺风车车主是上下班途中接单合乘,则根据其正常需要上下班来回的次数来判断,一般每天不超过四次(单)。

5.合乘人数是否合理。从上述规范性文件中可以看出,顺风车被限定为小客车类型。根据车辆行驶证的分类,小客车是9座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微型面包车等。因此,结合公众一般认识和车型分类,顺风车的合乘人员最多不能超过8人,超过则不宜认定为顺风车。

6.获取合乘信息的方式。一般而言,如果车主与合乘者是相互熟悉的人比如邻居、朋友、同事、熟人等,则可以不考虑合乘信息获取方式因素对车主主观意图的影响。而车主与合乘者是陌生人的情况下,则存在较大争议。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多主张通过私下组建的微信群、QQ群等方式获取出行、合乘信息的方式进行的顺风车活动为非法营运。笔者认为,从顺风车的立法规范以及发展方向角度看,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在目前立法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一概将通过上述合乘信息获取方式形成的顺风车认定为非法营运,既无依据,亦与当前社会大众认知、现实中的普遍行为相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订)》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标注来源错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告知,我们即时删除。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370-726330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gaogangdou88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