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上写着未婚,该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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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近因为跟妻子感情破裂 想双方约定离婚,但是去了民政局后,才发现我户口上写着是未婚,咨询一下 就是必须去户籍所在地 改成已婚的 才能去离婚申请。但是我户籍又是在另外一个省的 。想咨询一下这种怎么办才好

答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时间:2021-01-2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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