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劳动法库
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共76件)
3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38、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58、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5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70、人事部关于改进国务院各部门从北京外调(迁)入有关人员审批办法的暂行规定
75、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76、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
小知识: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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