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农宰杀家养猪分售700元被罚5万,获法援后改罚5000元

来源

律师视野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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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应义红宰杀了一头家养猪,并分售了7百元。由于他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他被罚款了5万元。

应义红的妻子表示,他丈夫因车祸致残,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他们自己养猪并自己宰杀来食用,对于为什么会被罚款这么多,他们感到非常困惑。

他们曾向执法人员寻求宽大处理,但被告知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于高额的5万元罚款,他们表示即使被关进监狱也承担不起。

台州市司法局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通过仙居县人民法院的组织下,进行了行政调解。执法部门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情况,撤销了原来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减少为5千元。

在一次车祸中,应义红遭受了严重伤残,使得他家庭的经济条件非常困难。他们决定自己养猪,并将其中一头宰杀后出售,以缓解贫困状况。然而,由于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他们被罚款了5万元。

经过法院组织的行政调解,原来的5万元罚款被减少为5千元。尽管这对于一个残疾的农民家庭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但他们不得不对司法局表示感激。

02

2022年8月27日,榆林市的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他们购进了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了其中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收到了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这批芹菜不合格,因此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了6.6万元。

这起事件引起了国务院督查组的关注,他们对此展开了督查。

当时,央媒曾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对于一桩案值仅为百余元的事,罚款几万是否合适?

03

根据报道,2019年9月11日,家住福建福州闽侯的陈老伯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以每斤芹菜1.75元的价格,买下70斤芹菜,随后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卖给了批发商行,每斤芹菜赚了2毛钱,总共赚了14元。

隔天,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对这批芹菜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不合格。然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直到2022年4月份才被作出。

这引发了质疑,为什么从检测不合格到作出处罚决定需要近3年的时间。而且陈老伯无力支付5万元罚款,市场监管局却将罚款加重为10万元。后来市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闽侯法院认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过重,并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关于事件后续的骚操作剧情,没有提供更多的信息。但市监管局提出了复议申请,二审法院驳回了该申请,并维持了原先的裁定。

04

2023年6月30日,洛阳的姜老伯从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卖了一批姜、菠菜和青椒,销售额为198.4元,获利21元。然而,这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后发现农残超标,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位做出了罚款5.5万元并加罚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换句话说,姜老伯只是从批发市场买菜并获得了一些利润,最终被监管局罚款11万元,比福州的案例还多罚了1万元。

姜老伯无力交纳罚款,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审查后认为处罚明显不当。法院促成区行政中心组织调解,但监管局坚持要罚款,最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二审法院驳回了该申请,维持了原先的裁定。

这个案例引发了质疑,为什么行政机关不去罚款来源的批发市场,而是选择罚款卖菜的姜老伯。这个问题涉及到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人质疑这种行为是选择性执法。监管部门坚持要罚款并追求强制执行,显示了他们的强硬执法姿态。

05

卖自家芹菜和猪肉,可能会面临几万元甚至十万元的罚款,而卖红毛假酒的人开始时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如果真的按照规定办事,那为什么不对苏州的许小姐、深圳的钟小姐、周公子硬杠到底呢。

上市公司造假300亿,重罚60万。

张XX核酸造假,狂赚N亿,社会危害极大,重罚7.3万

河北鑫达矿业无证非法采矿,重罚1.4万

2020年3月,大连的沃尔玛有两家门店因销售的韭菜和豇豆农药残留超标被通报要整改。最后的结果是免于行政处罚。

2022年8月,陕西永辉某门店因经营农残超标的食品,被罚款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

最后

莫言说:“人性的丑陋就是,在无权、无势、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在有权、有势、缺德的人身上找优点。当无权、无势、善良的人,受到伤害的时候,却还要站在所谓的道德至高点上,假惺惺的劝说无权、无势、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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