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

来源
第一法商

职律师执业人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21〕24号

北京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明确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范围的请示》(京司文〔202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博士后不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法学”应理解为狭义上的“法学”,不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
  此复。  
  司法部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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